重婚罪及司法实践
江女士和老公林某结婚十六年,在前十四年里他们感情一直很好。直到去年他们的儿子因为要中考,请了一位和他们年纪相近的家庭教师赵某辅导儿子功课。林某在儿子中考前更是和赵某眉来眼去。直到儿子考上高中,林某更是索性搬出了家,堂而皇之的住进了赵某的家。
江女士多次劝说林某未果后,她来到了湖北明盛调查公司寻求帮助。武汉私家侦探经为期十五天的调查。搜集了赵某和林某同居的大量证据,江女士在拿到相关证据后准备在法院起诉离婚并告赵某及林某重婚罪。
重婚罪及司法实践
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一、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本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二武汉调查公司律师认为,在实践中,应正确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