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避货款追收案

  • By: 明盛商务调查
  • 2010-03-04 00:00

    我们接到委托人王先生的电话,称其经营一家电子设备公司,2007年长沙某公司赵某欠其货款200多万元,有发货凭证和欠条,对方至今未偿还。委托我公司帮助债务清欠。

    2009年5月15日,调查组人员根据王先生提供的长沙的地址进行查找;经打听,那家名为××公司的欠款人已搬走并下落不明,调查组人员只好寻找其它有用的线索。2009年5月20日,经过几天的调查和分析,我们查找到赵某的一处住宅,调查组人员决定第二天早上守候赵某。

    2009年5月21日,调查组人员对住处进行全方位守候。当天下午15:30赵某从他的住处下来,经比对照片核实后,随即锁定目标,调查组人员上前将其控制并说明来意,赵某当时百般抵赖并不同意还款,调查组人员约其到茶楼谈判,我们同时通知委托人及时到达了现场,经双方协商,对方终于同意分二次偿还所欠货款,第一次先还一半,一个月后再支付另外一半。当晚委托人拿着100万现款和我们一同驱车回到武汉,一个月后我们又和委托人一起成功收回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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