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盛调查取证

  • By: 明盛商务调查
  • 2009-12-16 00:00

     2005年,国家某工业部下属的一家上海外运公司委托我们湖北明盛商务调查有限公司 ,就一起涉及数百万元人民币货款的债务案件协助取证。接案后我方认为这是一件有关债务的民事案但有侵吞国有资产的企图,由于债务人已将企业注销、财产转移并隐姓埋名,要找到债务人如同大海捞针。债务人的逃逸使有关方面在界定此案时无法作定论,债权人失去了诉讼主体,要追讨欠款步履艰难、债务的解决又不能超越法定有效期限。我方根据债权人提供的间接信息,进行了大范围的艰苦调查,最后确定债务人藏匿在上海,又改头换面重新注册了一家企业,重操旧业。我方在调查中同时获悉债务人公司目前财务情况良好,有偿还能力。然而想见到债务人及其不易,此人非常狡猾,自我防备措施严密且现代化,一有风吹草动即能脱逃;为了不打草惊蛇我方决定向公安经侦部门请求备案调查。同时安排了三位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的同志协助执行任务,在克服了种种困难后,以合法的手段,把债务人“请”到公安机关作了呈堂供词,顺利地完成了取证任务,达到了委托单位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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