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德男用妻作“饵”敲诈第三者

  • By: 明盛商务调查
  • 2009-06-22 00:00
     在得知妻子和第三者来往密切后,王某采用“捉奸”的办法敲诈了25000元。近日,王某的两名同伙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湖北人民法院判刑。
     李某和丈夫王某都在襄樊打工,由于夫妻感情不太好,两人不经常住在一起。李某在一家单位做服务员,一次偶然认识了项某。交往中,李某将自己的不幸遭遇告诉了项某。不久,项某好心帮她重新找了房子。好长时间没有见到妻子,王某怀疑妻子有外遇。经调查,他发现妻子和一个叫项某的男子来往密切。觉得自己无端被戴“绿帽子”,这让王某很丢面子。他随后将自己的苦恼说给几个哥们听。几个哥们经商议,决定采用“捉奸”敲诈的办法,既让他摘掉“绿帽子”,另外还可以“增加收入”。

  3月15日,王某和两个朋友(季某和高某)一起到妻子的新住处去“捉奸”,等到了之后,他们大失所望,屋里只有李某一人,所谓的“第三者”根本就不在。在朋友的“指点”下,王某打电话约项某过来谈一谈。项某来了之后,王某要求其支付消除“绿帽子”的费用。经讨价还价,项某表示愿意支付8到10万元给王某,两人的夫妻关系就此结束。考虑到实际情况,他先支付一半,另一半等到他们办好离婚手续后再付。

  对于项某提出的解决办法,王某要求他一次性付清所承诺的金额。双方在交涉过程中,脾气暴躁的王某用菜刀拍了项某的鼻子,顿时鲜血直流。初次协调没有结果。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王某的两个朋友主动提出帮忙要钱。

  4月20日,王某说他在外地因输了钱被别人扣押在镇江,让朋友帮忙拿钱过来赎人。王某的两个朋友立即打电话让项某帮忙救急,并表示愿意做中间人进行协调。在这种情况下,项某和王某的两个朋友达成协议,由他支付25000元,钱付了之后,王某就不要再来烦他了,双方还立下了书面字据。但后来情况又发生变化,王某觉得朋友被项某买通了,于是他又打电话找项某要钱。

  两人谈判了几个月都没有结果。由于王某在电话里恐吓他,如果不将事情解决好,他还要到项前家门口去“宣传他的风流事”。为了防止事情进一步恶化,项某选择了我们明盛商务调查有限公司。调查员们根据线索,很快就找到了王某的两名同伙并交由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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