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明盛调查员工诚信
09年9月17日四川某IT企业因为在软件开发方面有一定优势,在业内小有名气。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与员工都签有保密协议,并且约定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单位任职。
2009年9月,该企业的负责人来到湖北明盛商务调查有限公司。一个核心程序员刘某在年初提出了辞职,在公司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刘某擅自离职。随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深圳某竞争单位推出了与四川公司非常相似的软件,经分析,四川公司认为应该是刘某向深圳的公司泄露了技术秘密,于是怀疑刘某在深圳公司工作。在客户的推荐下,四川公司来到武汉,向湖北明盛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寻求帮助。
湖北明盛商务调查有限公司接受了委托,对深圳的目标公司展开了调查。因该公司在深圳有几家分公司,员工人数众多,所以调查的范围很大,调查部分几个组对各分公司进行调查。但由于刘某刚来不久,又长期在技术部门工作,所以与该公司的员工接触很少,调查了一段时间后,竞没有找到实际的证据。调查部讨论后,决定派出网络部的人员进入该公司调查。
调查部了解到该公司在7月份有一次招聘,便在公司网络部挑选出合适的人选,对他进行了半个月的突击调查培训。调查员由于网络技术过硬很顺利就进入了面试关,在面试的时候,调查员欣喜地发现,刘某竟是面试官之一。之后调查员通过与刘某的进一步接触,完全掌握了刘某在该公司任职的证据,并顺利取得了刘某泄露四川公司技术秘密的证据。
刘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