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借车 朋友却开到当铺

  • By: 明盛商务调查
  • 2009-11-08 00:00

      车借给朋友开,没想到被当到了典当行里,市民肖丽因轻信朋友而烦心不已。家住汉阳火车站的肖丽昨致湖北明盛商务调查有限公司反映了这件烦心事,“我怎样才能要回我的车?”

 

      6月5日,肖丽花5万多远买了一辆哈飞路宝轿车。10月7日,朋友张仪找到了她要求借1000元现金和她的车,出于信任,她很爽快的把钱和车钥匙给了张仪,并要求他下午2时前把车还回。然而直到当晚9时,张仪还没来还车。焦急的肖丽不停的打电话催促,对方一直拖延。

 

      想到张仪喜欢赌博,肖丽心中隐隐有些担心。等她辗转找到还在赌场的张仪时,却被告知因赌博输了钱,车子已被他以1万元的价格典当到了一家典当行,并答应回家跟家人商量筹钱将车子赎回。

 

      张仪回家后,手机就停机不知所终。肖丽千方百计联系到了张仪的家人。张仪的父亲说:“家里已为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还了11年的赌债,已经彻底对他绝望了。”面对绝望的老人,她无计可施。

 

       通过朋友,肖丽找到了典当行的老板想要回自己的车,老板却说他和张仪是校友,车子不是当的,而是他借给张仪1万元钱,张仪自愿把车子放在他那里的,他要肖丽把人交出来才肯还车。

 

      为了要回自己的车,肖丽四处奔波想要把张仪找出来。而今,人没找到,自己都急病了。

 

      评论: 典当行做的只能是典当业务,车放在典当行并给张仪1万元,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非法典当关系,店主的说法是没有办法自圆其说的。该典当行在张仪未能提供动产(汽车)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时,接受了他无所有权的典当物就构成了非法典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在无法协调解决的情况下,肖丽可选择使用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即使张仪不在,肖丽仍可将其告上法庭,同时可将典当行老板作为法律上的第三人提起诉讼,要求将典当物返还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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